預告! 6月1日起這些環保文件正式生效了!
2020-06-01 來自: 山東環科環??萍加邢薰? 瀏覽次數:1054
2020年5月即將過去,6月來臨后會有哪些新變化產生呢?相約【預告篇】,自6月1日起,這些政策法規,以及環境保護標準就要生效啦↓↓↓
《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修訂版——
2020年4月24日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關于修改〈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的決定》
公共場所有隨地吐痰、便溺;亂丟瓜果皮核、煙頭、紙屑、口香糖、塑料袋、包裝物等廢棄物;亂倒污水、垃圾,焚燒樹葉、垃圾;其他影響市容環境衛生行為的,可罰款50元到200元。
《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規定》——
經2020年4月13日省人民政府第65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其他垃圾進行分類。大件垃圾和裝修垃圾單獨分類。單位和個人未進行生活垃圾分類的,在拒不改正情況下,可對單位處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蘇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
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并通過,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規定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四類,要求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時定點分類投放制度。不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對單位處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銅陵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
安徽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批準,2020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條例足于提升生活垃圾的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構建一整套行之有效、持之以恒的管理機制,突出生活垃圾分類的全鏈條管理、全過程控制,強化對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制度的落實,對生活垃圾分類環節銜接、監管手段、促進措施、責任劃分等各方面作出了可操作性的制度安排。
《濱州市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
2020年4月15日市政府第60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4月29日印發,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
財政部門應當將餐廚廢棄物管理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負責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資金保障和績效評價工作。市場監管部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和打擊經營假冒偽劣、來源不明食用油及銷售“地溝油”等違法行為;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以“地溝油”為原料生產加工食品等違法行為。
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集、運輸和處置單位統一填寫聯單;餐廚廢棄物處置單位應當委托具有計量認證資格的機構,定期對餐廚廢棄物處置數量、質量和環境影響進行監測并報市、縣兩級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
《廢舊輪胎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2020年本)》——
2020年6月1日起施行,《輪胎翻新行業準入條件》《廢輪胎綜合利用行業準入條件》(***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32號)同時廢止。
輪胎翻新應建立穩定的產品質量保障系統;企業應配備輪胎懸掛滑軌、數控打磨機、數控硫化罐等設備,采用釘孔檢測、輪胎充氣壓力檢測等產品質量檢測設備,對翻新輪胎產品實施全流程質量管理。
廢輪胎破碎不采用手工方式,廢輪胎破碎、粉碎及分級應采用自動化技術與裝備,鼓勵應用橡膠粉生產自動化集中控制生產線。再生橡膠應采用環保自動化或智能化連續生產裝備,鼓勵應用新型塑化方式生產,精煉成型應采用聯動裝備。熱裂解應采用連續自動化生產裝備。
《廢舊輪胎綜合利用行業規范公告管理暫行辦法(2020年本)》——
2020年6月1日起施行,《廢舊輪胎綜合利用行業準入公告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節〔2013〕86號)同時廢止。
工業和信息化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以下統稱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對符合《規范條件》的企業實行動態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部委托相關專業機構協助做好公告管理相關工作,企業按自愿原則進行申請。
公告企業應按照《規范條件》的要求組織生產經營活動,且應在每年3月31日前通過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交上年度《廢舊輪胎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執行情況和企業發展報告》。
廣東《小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運行與維護技術規程》——
編號為DBJ/T 15-184-2020,自2020年6月1日起實施。
本規程僅適用于廣東省內處理規模為500m3/d(含500m3/d)以上,1000m3/d(不含m3/d)以下,小城鎮等處理規模相近的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及相關配套設施的運行與維護。
浙江《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單位基本條件》——
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維護,按照相應的業務規模,分為一類項目、二類項目和三類項目。
一類項目是指,需要對1000個以上的處理設施,或者日處理能力合計20000噸以上的處理設施進行運行維護的項目;
二類項目是指,需要對400個以上1000個以下的處理設施,或者對日處理能力合計10000噸以上20000噸以下的處理設施進行運行維護的項目;
三類項目是指,需要對400個以下的處理設施,或者對日處理能力合計10000噸以下的處理設施進行運行維護的項目。
《浙江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 運行維護費用指導價格指南(試行)》——
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費用一般由企業運行維護費、設施運行電費、設施大修費和運行維護管理費四部分組成。企業運行維護費的測算,主要考慮納廠處理、集中處理和戶用處理三種情形累加計算,每種情形可以按所在區域地形類別,劃分為平原、丘陵地區和山地、海島地區兩種類別。企業運行維護費可以根據情勢變更和工作量進行動態調整。
《浙江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 維護服務合同(示范文本)》——
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合同協議書共計10條,具體內容為:項目概況、合同服務期限、服務費用、承諾、詞語解釋、簽訂時間、簽訂地點、補充協議、合同生效、合同份數。集中約定了合同當事人基本的合同權利義務。
通用合同條款共計9條,具體條款為:一般約定、甲方、乙方、運維要求、運維服務費的支付、違約、不可抗力、索賠和爭議解決。通用合同條款安排既考慮了現行法律法規對處理設施運維的有關要求,也考慮了現存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簡易設施、公共化糞池、戶內化糞池等運維的實際情況和特殊需要。
除了這些6月1日正式生效的文件之外,6月5日《張掖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也將正式施行,并且6月30日《水質 急性毒性的測定 斑馬魚卵法》等15項***環境保護標準也會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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