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辦理排污許可證指南
2020-03-18 來自: 網絡 瀏覽次數:1690
限期辦理排污許可證指南
一、實施范圍
只要納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的排放大氣污染物、水染物以及其他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都是本次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頓和2020年排污許可發證登記工作實施的對象。
二、辦理期限
(1)2020年4月30日前
屬于2017—2019年應核發排污許可證的33個行業(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頓)的現有排污單位,如仍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須于2020年4月30日前申請并取得排污許可證,或完成排污登記。需要注意的是,符合這個要求的排污單位應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一是所處行業在下面表中的33個行業之內,二是在2019年及之前就已經開始生產或者實際排污。
(2)2020年9月30日前
除第1點規定的情形外,納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的現有排污單位(2020年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行業),應于2020年9月30日前申請并取得排污許可證,或完成排污登記。
(3)發生排污行為之前
如果是新建排污單位,應當在啟動生產設施或者在實際排污之前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或進行排污登記,不受以上時間限制。
三、哪些行業或單位現在就可以去辦理排污許可證
(1)實行排污登記管理的排污單位
依法實行排污登記管理不需要申領排污許可證的排污單位,不管屬于哪個行業,現在就可以去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進行排污登記。
(2)在***平臺上已上線的行業
實行排污許可***管理、簡化管理的排污單位需要去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申請排污許可證。通常情況,只要發布《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的行業,都可以去這個平臺申請排污許可證。如果規范剛剛發布,平臺申請與核發功能上線可能會晚幾天,一般不會超過兩個星期,大家耐心等待。另外還可以通過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首頁“重要通知”欄目查看需要申請的行業有沒有正式上線,如果上線會在這里通知,著急的話,可以每天點開看一下。如果已上線,就可以去申請排污許可證。
四、如何辦理
1、如果排污單位屬于依法實行排污登記管理的,需要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填報排污登記表,由系統自動生成登記編號和回執,排污單位自行打印留存。
2、如果排污單位依法需要申請排污許可證,應在***平臺填報和提交排污許可證申請表,并向核發部門提交通過***平臺打印出來的書面申請材料。核發部門(一般為地級以上市生態環境部門)對滿足條件的排污單位依法核發排污許可證。不滿足條件的,還需要按照管理部門的意見進行修改完善,然后再次提交申請。如果不會操作或者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多看看行業對應的《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也可以電話咨詢核發部門,還可以加平臺官方進行交流學習。
3、如果不想自己去申請排污許可證,愿意花錢請人辦理,可以去找第三方環保公司幫忙。
五、法律責任
依法申領、按證排污是每個排污單位的法定義務。依法應當申請排污許可證但未申請,或者申請后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的,根據《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第五十七條規定,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依據《***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責令改正或者責令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并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
六、寫在***
按照相關規定,企業依法應當申請排污許可證卻沒有申請的,已經涉及違法了。這次生態環境部不以處罰為前提,給了這些屬于清理整頓行業(33個行業)的排污單位一個限期改正的機會。符合上述要求的單位應珍惜眼前這個來之不易的機會,抓緊時間去辦理,改正自身違法行為,做一個環境守法企業。現在距離4月底還有一個半月,***還來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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